銀監會副主席唐雙寧表示,次級債存在局限,因此建議,商業銀行可考慮發行高等級的次級金融債券以補充資本,亦可以考慮利用混合型資本工具提高資本充足比率,並且可以考慮換股債及通過資產證券化分散和轉移信用風險。
他指出,次級債是商業銀行補充資本及提高資本充足比率的重要方式,但存在局限,包括不能成為核心資本、發行成本高及未必能全部計入資本中等。
唐雙寧說,次級債不能構成核心資本,在計算資本充足比率時只能計入附屬資本。因此,除非銀行破產或清算,次級債不能用於彌補銀行日常的經營損失,不能用於抵銷銀行壞賬,因此不要以為發次級債可大大增強銀行抵禦風險的能力。
此外他稱,次級債務不得超過核心資本淨額的50%,證明利用發債提高資本充足比率是有條件限制的。目前有商業銀行雖然發行了次級債,但由於核心資本不足,次級債無法或者無法全部計入資本當中。另外,發行次級債成本較高,同時次級債有「打折」的期限。按照《商業銀行資本充足比率管理辦法》的規定,可以計入附屬資本的次級債務在距到期日前最後5年,每年「打折」20%。
最後,商業銀行相互持有次級債會帶來系統性風險。各行之間相互持有次級債雖然提高單家銀行資本充足比率水平,但沒有從根本上改善銀行體系總體抵禦風險能力。在經濟金融運行出現波動時,倘若一家銀行出現償付危機,可能連鎖性地帶動其他銀行出現危機,進而引發系統性金融風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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